日前,海口市出台了最新的《关于进一步支持和引导社会办医的实施意见》(下简称《意见》)。相比之前的政策,最新的《意见》具有放宽社会办医准入条件、加大对社会办医政府资金扶持、对社会办医疗机构开展技术帮扶等亮点。 目标:到2020年社会办医床位数占比达25% 该《意见》指出,支持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优化海口市医疗资源配置结构,促进有序竞争,建立满足人民群众需求的多层次医疗服务体系。 其中,海口社会办医的发展目标为:到2020年,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达到7张,按照每千常住人口不低于2.0张为社会办医预留规划空间,社会办医疗机构床位数占比达到25%,门诊服务量达到全市医疗机构的30%以上,住院服务量达到全市医疗机构的20%以上。 亮点1 放宽准入条件鼓励名老中医开办中医诊所 《意见》规定,在符合规划总量和结构的前提下,取消对社会办医疗机构的类别、规模、数量、地点等限制,实行市场调节的管理方式(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除外);将申请举办只提供传统中医药服务的中医诊所和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年限要求由满5年调整为3年。 允许离退休名老中医在公立医院注册执业的同时,按照医师多点执业有关规定,开办只提供传统中医药服务的中医诊所等。鼓励符合条件的药品零售企业举办中医坐堂医诊所。 《意见》也放宽了社会办医疗机构大型医用设备配置条件,并规定在制定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时,充分考虑社会办医疗机构的发展需要,为社会办医疗机构预留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空间。 亮点2 加大资金扶持最高贴息1000万元 鼓励社会资本举办高端、特需的医疗机构,对投资额度在5000万元以上(不含土地费用)、建设规模大、技术水平领先的社会办医疗机构新建项目,政府可视情况予以建设期内基本建设项目银行贷款贴息,按基本建设项目实际使用贷款金额和当年人民银行规定贷款基准利率给予3年贷款利息50%的贴息扶持,最高贴息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同时该企业不再享受海口市市级的其它扶持政策。 亮点3 鼓励公立与社会办医合作实现医疗资源和信息共享 该《意见》指出,促进医学检查检验等资源共享。 鼓励公立医疗机构与社会办医疗机构开展合作,在确保医疗安全和满足医疗核心功能的前提下,实现医学影像、医学检验等结果互认和医疗机构消毒供应中心(室)等资源共享。 支持社会办医疗机构加快实现与医疗保障、公立医疗机构等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建立社会办医疗机构与公立医院之间的分级诊疗及双向转诊关系,重点建立和完善公立综合医院与社会办社区医疗及康复、老年护理等机构间的双向转诊机制。【网站信息 | www.kmt-corp.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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